规章制度

考场规则

 一、函授生凭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,按照规定入座,不准自行挪动调换位置。
二、函授生应遵守考场纪律,在规定的时间里独立完成答卷,不得有旁窥、传递、夹带、抄袭和交头接耳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,考试时学员要将寻呼机、手机关闭。
三、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,交卷后用立即离开考场,考试结束前不准在考场谈话和吸烟,及在走廊上喧哗。
四、闭卷考试时,任何书籍、纸张、笔记本等,必须按照教师指定的地点放好。不准带入座位。
五、考试结束铃响,立即交卷,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,拒绝收卷,函授生的该门课程作“旷考”论处。
六、函授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,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。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,直至取消考试资格。